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专利维权成本主要由诉讼费、代理费、、取证费用三大块构成。其中诉讼费和代理费所占份额较大,尤其在涉外专利维权案件中,巨额的律师费让权利人不堪重负。 2015年我省一家上市公司在德国参展期间遭遇德方企业提起侵权诉讼,尽管此案以和解告终,但诉讼期间我方企业仅律师费就支付了400多万元。为有效减轻维权负担,降低维权成本,《细则》第四条规定,专利维权资助的重点是诉讼费和代理费。 《细则》明确规定,专利维权资助遵循分级资助原则,严格执行市(县)先行投入,在市(县)先行资助的基础上,省予以资助。资助比例各为20%。资助额度国内维权分别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分别不超过10万元。
此外,《细则》还规定了专利维权资助申报的程序。省局每年定期发布申报通知,各市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在先行资助的基础上,统一整理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并公示。
专家指出,《细则》是对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全创改试验任务分工的贯彻和落实,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鼓励专利权人主动维权,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