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家住余姚市凤山街道城东的楼先生在余姚市凤山街道金型路某家具店下单订购了一整套某品牌的广式家具,并当场支付预付款3.13万元。
店主承诺,该家具采取全实木无污染的进口原木加工,是流行新款,并表示可无理由退、。可楼先生回家后,从生产企业网站查询得知,其订购家具的面板并非实木。于是,楼先生要求该店退还预付款,而该店以“款已打到广州生产厂家”为由不同意退款。
随后,楼先生委托妻子陈女士来到凤山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该所、确认上述事实后,多次与该家具店及生产企业进行了沟通,、终生产企业表示,同意退款给消费者,但处理流程需10天左右时间。
10天后,面对经销商的不理不睬,收不回、款的陈女士再次急匆匆来到凤山市场监管所请求帮助,凤山所分管领导和经办工作人员当即去家具店现场办公,对该店失信行为进行了批评,并督促店方当即打电话跟广州生产企业协商,要求生产企业尽快退还预付款。
日前,陈女士终于收到了生产企业退还的3.13元预付款。至此,这起跨省巨额预付款消费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