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青岛市、会同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约谈该市7家电商企业,主要目的是在“双11”来临之际,通过行政约谈的形式,通报该市电商企业在经营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建立消费维权预警工作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报青岛讯(记者王照重)为落实山东省青岛市、关于开展消费市场特别是购物消费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11月9日,青岛市、会同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约谈该市7家电商企业,主要目的是在“双11”来临之际,通过行政约谈的形式,通报该市电商企业在经营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建立消费维权预警工作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以来,青岛、、指挥中心共受理网上购物类电话1469件,同比上升0.69%。在会上,该局还宣讲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的管理规定,并就电商企业落实无理由退、约法三章。
就规范电商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消费维权工作,青岛市购物消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副局长刘伟政表示,“双11”期间,电商企业作为构建诚信守法的网络、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限制电商经营者参与公平竞争;不以恶意营销手段参与竞争,自觉树立起电商平台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电商企业要认真审查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保护好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借助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等工作理念,强化网上购物的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电商企业还要重视消费者的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偿制度,对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合理要求,经营者不得推诿,不得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要积极优化团队管理,改进服务质量,妥善解决购物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到监管和消费维权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与网络经营者、、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和社会共治格局。
关于消费者投诉,刘伟政强调,“双11”期间,工商机关会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发布虚假销售信息行为的监管,加强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围绕当前网络购物消费市场的特点,积极做好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