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力度
时间:2017-03-20 16:29:41 315防伪 访问量:
河南省安阳市农业局为了加强对农药的监管,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的坑农害农现象,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有关农资打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力度的通知。
一、认清形势,增强农药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药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粮食稳定生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增效的重要因素。做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对于推进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至关重要。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农药监管工作的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保持清醒头脑,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推进农药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采取措施,开展农药日常巡查监管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全市开展的农资打假巡防督查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对生产企业、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执法检查。一是在农药生产旺季,深入辖区内生产企业,重点抽查近年来发现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企业和产品。二是在农药销售、使用旺季,对辖区内批发零售市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三是要根据抽查结果,实施检打联动,依法查处无登记证或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农药、非法添加(或搭售)隐、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四是要积极探索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逐步实现对所有进入辖区的农药产品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五是要求每个经营门店都要做出合法经营承诺,提高自律意识,坚决杜绝不合格农药产品进入市场。
三、突出重点,狠抓高、农药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把高、农药监管列为农药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一是严查、明令禁止的40种高、禁用农药。决不允许任何地方生产、销售和使用高、禁用农药。在春、夏、秋用药高峰期,各地要逐企业、逐乡、逐村、逐店对高、禁用农药全面彻底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高、农药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二是继续推进限用高、农药定点经营创建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创造条件,开展限用高、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推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和追溯管理。三是要求辖区所有农药经销门店都要张贴高、禁限用农药名录,使农药销售人员和购买使用人员都能知晓。四是要求每个农药经销门店销售人员都要及时向购买限用农药的人员说明所购限用农药的使用范围,并做好实名制购买记录,建立进销台帐,实现可溯源管理。五是要积极推广高、农药替代产品,引导和鼓励农民购买使用高效、安全的替代产品,确保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用药安全。
四、加强协作,依法查处大案要案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明查暗访,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的线索进行梳理,加强部门沟通,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彻底捣毁制售假劣农药的黑窝点。要重点对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隐、成分进行查处,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29个部委共同发布《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农药企业及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惩戒。
五、广泛宣传,营造农药监管良好氛围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宣传高、禁限用农药名录,普及识别假劣农药和科学安全用药的常识,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要积极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药时索要、凭证,增强维权意识,拒绝“忽悠团”,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宣传农药监管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曝光违法案件和非法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药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落实责任,及时上报监管信息
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准确上报农药监管信息。对重大事件要逐级随时上报,确保农药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