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号中午一点半,在煤矿医院门前人行道上,被一辆送外卖的电动摩托车撞伤。”在节目中乌鲁木齐市民杨女士打来热线述说了自己的遭遇:“他的车速特别快,从一小区出来冲到人行道上,把我撞伤的,目击证人说这个速度至少在40码以上,呼吁更多的人出行的时候注意这种车。”
事故造成杨女士身体多处受伤,但住院治疗后的赔偿问题却迟迟没有得到解决:“我现在理赔非常困难,他和用人单位没有签任何协议,都是私人承包的,老板说不管就不管了,希望交管等相关部门能够注意这些事情。”
就市民杨女士的问题,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关建奇说:“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申请交警部门损坏,进行调解;还有,拿到认定后,向、起诉,按照现有法律,有雇佣关系的美团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出现逃逸要承担责任,交警依据事实相应的过错情况进行认定,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
据了解,目前在乌鲁木齐市行驶的外卖送餐车辆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科科长孟文武说,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必须在专属的车道行驶:“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30码的都是超标电动摩托车。我们在机动车登记规范里面列入机动车,如果小于这个重量、时速,就是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就要走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走机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