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绿色消费维权通道,快速有效处理消费纠纷,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在去年长春市消费者、与长春市41家大型商企和服务企业签订了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书后,6月30日,长春市消费者、召集中东三家大市场、远东等批发市场、北方市场、人防商场、万达购物广场等18家企业在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再次签订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书。
同款两件貂皮大衣商标竟然不一致
今年年初,季女士和妹妹在中东新天地购物广场皮草城皮草专柜购买两件貂皮大衣,一件大衣花费11500元,两件共计23000元整。购买时店员承诺皮草质量为、级美国本黑貂皮,回家后发现两件大衣商标不一致,毛针很长、底绒长度相差很多,而且分布不均匀,质量并不像店员描述的那么好,有很多拼接而且接缝处格外明显。消费者第二天去店里协商解决,要求退、,但店员态度很强硬,告知貂皮大衣除非大量脱毛或漏网才算是质量问题,才能退、。消费者对这两件貂皮大衣的质量存在严重质疑,怀疑自己买到的商品不是正品。
6月30日,中东新天地购物广场相关负责人在责任书签订现场表示,从案例中看,既然貂皮大衣做工粗糙,而且已影响到顾客穿着美观度,拼接工艺属于严重瑕疵,那么商家就应该对消费者提出的诉求给与解决。
对此,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貂皮大衣的标准根本就不存在“、级”这一说法。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毛针长等问题,商家应出具报告证明商品合格。在商家无法出具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就应为消费者退、。而且“、级”的说法也存在误导。、终,经过长春市消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
定制家具反复维修仍存质量问题
一消费者于今年初在长春市某商场定制了一套衣柜。确定款式后,设计师到家中量尺。制作完成后首次安装发现尺寸不合适,无法正常装入。在商家与消费者协商后,消费者同意在保证质量和款式的情况下对衣柜进行维修。可没想到再次维修后,衣柜竟然短了,于是消费者要求退、。商家已定制商品无法退、为由拒绝了消费者的诉求。
随后,在消费者反复与商家协商解决的过程中,商家竟然消失了。无奈之下消费者只好找到商家所在的商场解决。但商场认为其有连带责任,但不能负全部责任。
“我当时的钱是交到商场的收银台,并不是直接交到商家手中,而且出具的小票也是商场的,那么商场就应承担全部责任。”消费者认为。
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肖律师认为,商家认为定制商品无法退、,理由应该是依据新消法中对部分商品不享受7天无条件退、,这些商品包括消费者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等等。但商家却忽视了新消法中对商品质量的要求。“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就应无条件为消费者退、。”肖律师表示,由于本案中商家已经消失,那么商场就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为消费者到商场柜台消费,消费凭证上有商场公章,那么就证明消费者和商场存在合同关系,而商场与该商家也同样存在合同关系,那么商场就等同于商家位置,有对定制商品维修及赔偿的义务。“商场与商家在合作时,就应了解商家的诚信状况,并对该商家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在商家消失的情况下,商场存在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全部责任。”肖律师说。
新买的沙发没收到、商家竟“跑路”
有消费者在长春市某商场购买了一套沙发,可沙发一直没有送、,找到商场后发现商家竟然“跑路”了。而由于消费者大意,钱款并没有交到商场的收银台,而是直接交给商家。消费者在找到商场解决时,商场表示已用广播形式告知不要将钱款交到个人手中,应交到商场收银台,因此不存在连带责任。
“对于固定、临时、展台,商场都有监管义务,而且商家在与商场合作时都会交纳担保金,有些消费者在交款时往往是在商家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交费,根本就不知道商场还有指定的柜台收费。”肖律师认为,本案中,商场应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商场监管不到位,商家过错造成的消费者损失,及消费者交款未交付商场,属于三方过错,因此商场存在的不是全部责任而是一定责任,而具体的责任划分则是、会结合案例不同状况确定。
对此,钟萍表示,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而且商场属于将柜台租赁给商家使用,在找不到商家的情况下商场也应承担责任。
今后消费纠纷不出店门就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