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艾灸被烫伤 消费者依法来维权
时间:2016-08-11 11:19:27 315防伪 访问量:
消费者张女士来电投诉称其两个月前在一美容会所做艾灸交了九千多元。后来,在该会所做艾灸的过程中,她的身体被烫伤,于是,张女士要求店家退全款,请工作人员帮忙调解。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会所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了解,消费者张女士的确在做艾灸时被烫伤,但张女士要求的九千多元退款包括了其他美容项目,其中艾灸项目的费用为3980元。依据新《消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又依据新《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工作人员的主持调解下,会所负责人、终同意退还消费者张女士艾灸项目费用3980元,并给予张女士一个疗程的免费修复。消费者表示满意,调解成功。
在本案例中,该会所经营者未对所雇佣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在给消费者做艾灸的过程中,致使消费者身体被烫伤,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在此,新罗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像做艾灸这种类似的美容消费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注意选择正规的、知名度高、口碑好的美容院。二是要注意所选美容院是否具有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等。三是在支付费用之前要与商家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四是交款后应索要消费凭证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