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女书商标维权尘埃落定
时间:2016-08-03 10:30:44 315防伪 访问量:
8月2日,江永县、收到了、工商总局颁发的15件“女书+图形”的商标注册证。这标志着该县为保护女书文化遗产历时14年的商标维权行动,终于落下帷幕。
2003年4月,江永县、在申请注册“女书”商标时,发现此商标在半年前被长沙一位名叫夏鸽燕的自然人抢注了19类商标。女书是在江永县上江圩镇及其近邻一带的妇女中传承,以妇女所、的一种特殊表音文字体系为内核的社会文化现象。以女字、女歌、女红及其传承的民俗活动共同构成了女书这一独特的文化空间。先后被列入、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湖南省十大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吉尼斯世界纪录和、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极具地域、。为此,该县随即对夏鸽燕申请的“女书及图”注册商标提出了异议申请。已经进入公告期的“女书及图”商标由于该县的维权主张而中止注册。
同时,该县进一步保护女书文化的完整与统一,积极开展“女书及图”维权。该县制定了《江永女书抢救、保护规划(2004—2020)》,培养了一批女书传承人,建立了女书生态、物馆和女书数字、物馆,恢复了女书相关民俗。召开了10余次女书研究会,出版专著30余部,发表论文200多篇,推动女书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该县成功注册“永明女书”7件商标,涉及旅游、服饰、教育、食品、化妆用具等70类商品。2006年3月,江永“女书”知识产权保护与开发获、知识产权局正式立项。2010年4月,江永县、委托相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带着女书抢救保护成绩、研究成果以及、相关部委的证书等主要证据,向、商标总局请求不予核准夏鸽燕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2013年12月,、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被江永县、提出异议的“女书及图”注册商标不予核准注册。2014年1月,江永县向、工商总局提交了15类“女书+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保护女书商标不被再次抢注。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女书商标获得、工商总局批准,成功注册了涉及服装、旅游、教育、食品、纺织品、化妆用具、电子产品等15类“女书+图形”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