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声维权!明曜呼吁联名提交议案应对一汽违约
时间:2016-06-15 10:26:56 315防伪 访问量:
新浪财经讯 6月15日,明曜、就一汽违约事件再度发声维权。2016年6月4日,《一汽轿车(10.910, 0.12, 1.11%)大股东一汽股份关于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私募机构明曜、董事长曾昭雄随后撰文表示不接受一汽的延期理由,要守住、市场制度底线。今日,明曜、再次发出声明,呼吁持有一汽轿车的公众股东,特别是持股数量较大的机构、者和持股大户给予支持,通过与明曜、联署提交临时议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明曜、、新声明:
共同提交临时议案,依法维护股东权益
维权之路从来都不是坦途,一汽股份违约事项的公众股东维权也不例外。
一汽轿车于2016年6月4日发布关于一汽股份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并提交至6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但该项审议事项及工作流程对于公众股东并不公平,一汽股份试图将大股东的单方面不可撤销承诺事项,利用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方式,变成大股东与公众股东之间的合议事项,以此为其失信违约找到公众股东支持的依据。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我们坚决地在第一时间站出来说不!
一汽股份违约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讨论与质疑,但时至今日,一汽轿车、一汽股份并未有任何言语或公告作出说明与回应,即便是对于深交所2016年6月6日要求其在6月13日前回复并披露的关注函,公众股东亦没有看到一汽轿车的任何信息披露。
有鉴于此,明曜、作为一个对、者负责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了建设、地解决一汽股份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问题,有效地维护股东利益,拟在6月5日向一汽轿车、者发出公开信的基础上,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及一汽轿车章程的有关规定,争取向一汽轿车董事会提交临时议案(如后附件)。
根据《公司法》第102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当前,明曜、及旗下基金、明确愿意联合参与本次临时提案的公众股东合计持有股份数量,还未达到3%。为此,我司呼吁持有一汽轿车的公众股东,特别是持股数量较大的机构、者和持股大户给予支持,通过与明曜、联署提交临时议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时间紧迫,我们提请同意参与共同提案的公众股东,在6月16日上午10:00前提供6月14日收市后的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业经签署(签字盖章)的联合提案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