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消委会介绍,今年5月4日,消费者王女士通过微信向武夷山度假区一名微商预订“菜肴故事”餐厅两桌菜。王女士在用餐前和用餐期间反复向服务员询问是不是“菜肴故事”餐厅,服务员都不予否认。菜上到一半时,王女士发现该餐馆并非“菜肴故事”餐厅,而是岚谷土灶馆。王女士感觉受到欺诈,拒绝支付餐费906元,并向武夷山市消委会投诉。
武夷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走访现场了解情况。鉴于经营者未对消费者提出的商品信息询问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违反了经营者义务,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表示同意减免王女士餐费906元。双方达成和解。
据了解,现在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平台的小店,其进入的门槛低,建立朋友圈的好友也不一定是实名,加上缺乏完善的、系统,一旦出现纠纷,其就可以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责任,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难度。对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不轻易加陌生微商为好友;警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风险;选择安全可靠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