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欠薪排查,及时参与处置。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公安、住建、总工会、劳动监查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农民工集中的重点工地、企业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摸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对有倾向、的苗头及时介入依法引导,适时给予法律援助。
加强法制宣传,扩大知晓广度。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组织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借力元旦、春节前乡镇集中法治宣传,在辖区内富乐客运站、法治文化广场、各乡镇场镇等人口密集地设立宣传点,在乡(镇)主要街道和路口悬挂法律宣传横幅,展出法制宣传挂图等方式,围绕《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进行集中宣传,并将《法律援助申请指南》、《遇事找法事事通》、《法律明白卡》、法治宣传年画等资料送到群众手中,进一步增强了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条。
发挥站点作用,畅通受理渠道。游仙区依托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主动深入村(社)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方便农民工就近快捷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同时,落实各村(社)法律援助联络点每天有1至2名工作人员在村(居)委会办公地点轮流值班,接待返乡民工法律咨询。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职律师坐班,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专业、精准的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确保第一时间受理。
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援助效率。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加强“援调对接”,建立快速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的案件,实行“三个优先”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案件,严格按照“窗口当日受理、领导当日审批、业务当日指派、律师当日介入”的“四个当日”工作制度执行,切实做到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及时高效。
加强案件监督,提升援助质量。游仙区选派优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并实行全程跟踪,通过旁听案件、检查卷宗、走访当事人和听取主审法官意见等方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面对面交流、发放监督卡、征求意见表、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法律援助受援对象进行回访,切实听取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作风、完善服务,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