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昨日透露,全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暨大气污染源普查专项行动于日前启动,由近千人组成的检查组来洛,将利用20天时间,深入我市各县(市)区进行宣传并对“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等多项工作进行检查。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大宣传深入到每个城乡居民户的要求,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共组织全省1万余名工作人员,对全省各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坚持边宣传、边检查、边促改,公布举报电话,听取群众反映。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来我市的检查组人员达980名,由郑州市的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在洛期间,检查组将分成若干小组深入我市各县(市)区,到企业、学校、城乡居民户、机关、社区,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环保违法举报奖励细则手册并进行环保问卷、等。检查组还将采取运用小型无人机等多种手段,对我市的大气污染源进行细致普查。
本次检查的内容涵盖环境污染防治的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对“双替代”情况进行核查、对农村电网改造进行核查、对燃煤散烧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扬尘施工工地进行排查、对加油站情况进行普查、对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排查、对基层网格和工地“三员”管理进行摸排、对污染源进行摸排等方面。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时间长、涉及面广、要求严格,以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为例,检查组将对取缔类企业和整治类企业分别进行排查。其中,取缔类企业主要包括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等16个重点行业和其他污染严重的企业、生产、个体工商户等。此外,根据要求,检查组还对“双替代”情况、农村电网改造情况、燃煤散烧治理情况等进行了细化。
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应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和必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入户、,涉及的单位要自觉接受检查,绝不允许有阻挠检查等现象发生。对于检查期间发现的每个问题,都要立即上报并及时整改,整改后要通过图片、录像等形式及时向检查组报告,真正让检查过程成为查缺补漏、推进工作的过程。要通过这次活动,把基层环保档案彻底建立起来,防止出现环保监管盲区。(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