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被抽检的食品包括酒类、饮料、方便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5类食品。不合格食品及生产厂家分别是柳州仙鼎酒厂生产销售的放心源“原味甜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年04月12日,规格300克/碗),酒精度检出值为1.4%,比标准值规定(8.0%~15.0%)低了6.6%;柳州市广华饮料厂生产销售的“金山豆奶”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4/18,规格235ml),蛋白质检出值为0.78g/100g,比标准值规定(≥1.0g/100g)低了0.22g/100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企业予以查处,并责令企业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据悉,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其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蛋白质则是属于品质类指标,《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蛋白质的含量要求,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存在偷工减料等降低成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