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是:医疗机构的计量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周期检定和日常维护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在用的体温计、心脑电图仪、血压计、流量表、听力计、验光仪等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计量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医用计量器具的行为;医疗机构统计报表、病历处方、票证票据、计量数据等是否存在使用、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现象等。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个别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目前专项监督检查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