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空气、水环境质量和噪声监测,设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70个、酸雨监测点49个、中心镇空气质量监测点111个,设置水质监测点位1600多个,设置噪声监测点位5053个,年均获取监测数据约400余万个。
二是开展污染源监测,组织完成236家国控污染源监督、监测和307套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监督、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均达100%。
三是按照分级响应、属地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应急监测,市级完成应急事故监测20余次,各区县完成污染事故应急监测40余次。四是组织开展主城区大气污染源、重金属、VOC、生物多样、试点等专项监测,建成六大类抗生素87个监测指标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体系,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