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各级有关部门正在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和联动响应机制,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通过湖北省人民、网站对外披露了10起企业“失信受限”典型案例。随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各级有关部门正在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和联动响应机制,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工作中,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通过采取有针对、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案例1 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3、2014年度报告,被咸宁市、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招投标项目中,失去投标资格。
案例2 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年报,被黄梅县、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7月下旬,该公司参加一工程竞标,竞标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查询到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采取限制措施,不接受该公司参加工程竞标。
案例3 天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3、2014年度年度报告,被天门市、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9月2日,该公司在参加天门市一楼盘开发招投标时,被告知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符合申报条件,被拒之门外。
案例4 天门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天门市、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8月上旬,该社法定代表人向天门市经管局提交申报省级示范农业民专业合作社材料时,被告知该合作社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符合申报条件。
案例5 宜昌某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宜昌市、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5年8月,人社部门拟将该企业作为“千户百强”家族服务企业候选企业,但因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未能入选。
案例6 蕲春县某纺织有限公司在2014年3月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错误地认为无需申报公示2014年度报告信息,因此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蕲春县、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在争取、农业发展、的项目扶持、款时,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遇阻。
案例7 洪湖某、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洪湖市、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年7月,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提出、款申请,、负责信、的工作人员发现其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要求其恢复正常状态后,再协商发放、款事宜。
案例8 荆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荆州市、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8月,该公司在申请办理、、款业务时,因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拒绝为办理相关手续。
案例9 湖北某药业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孝感市、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5年7月18日,该企业在对外销售药品时,采购企业将工商年报公示信息做为药品生产商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因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该药业公司药品销售受到限制。
案例10 宜昌某酒店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宜昌市、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5年9月,该企业拟申请、开户,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被、拒绝开户。
为避免企业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湖北省、提醒企业负责人要高度关注企业的信用信息,发现公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要及时修改更正,发现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要及时改正相关违规行为并向登记机关提出移出申请,尽早恢复到正常记载状态,减轻不良记录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