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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工商查处首起“零口供”侵权案

时间:2016-03-11 09:48:35 315防伪 访问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某建材商行因销售涉嫌侵权商品,拒不回应消费者的诉求及行政部门的要求,被桂林市秀峰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消费者报南宁讯(李亚娟 记者顾艳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某建材商行因销售涉嫌侵权商品,拒不回应消费者的诉求及行政部门的要求,被桂林市秀峰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据悉,这是桂林市工商机关查处的首起“零口供”侵权案件。

2014年3月16日起,消费者唐先生先后在某建材商行订购了4扇冠牛“四季平安”门,安装时发现一扇门的油漆与门框颜色差异较大,便要求建材商行更换。然而,直到今年3月,“问题门”仍未解决,唐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今年3月20日,桂林市秀峰区、予以立案、,并对建材商行进行、取证,分别于5月12日和14日,两次向建材商行送达《询问通知书》,通知当事人接受询问,该建材商行负责人却置之不理。在当事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该局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后,于6月16日举行了听证会。

侦办该案件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其中,当事人陈述也就是“口供”只是证据形式中的一种,那么,当行政机关所掌握的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该违法行为,在没有口供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同样可以依法对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处罚。

根据《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桂林市秀峰区、依法责令建材商行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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