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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约谈汽车经销商 禁止强卖保险

时间:2016-03-09 13:58:07 315防伪 访问量:

、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强制购买车险、捆绑销售商品、漠视“三包”法规……针对这些“霸气”十足的汽车销售条款,近日,陕西省、组织召开西安地区部分汽车品牌销售企业集体行政约谈会,对2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进行行政约谈。

陕西省、、陕西省消费者、在约谈企业时,通报了陕西省汽车销售市场强制搭售保险的主要问题,公布了陕西省汽车消费市场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汽车消费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还组织参加约谈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负责人学习《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知识。

在本次行政约谈中,陕西省、发布了《汽车销售服务行为指南》,对汽车“三包”进行详细解读。

据悉,汽车“三包”政策对车辆的更换和退、有着明确的规定,“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期内,因严重安全、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销售者应当负责退、。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陕西省、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据统计,2015年,、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共受理汽车销售方面的投诉1560件,占全省工商系统受理投诉总量的7.29%,与2014年相比上升了1.75倍。

投诉数据显示,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强制消费者购买汽车保险、捆绑销售其他商品或者服务、不按照“三包”规定提供相关服务、不能及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按揭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6类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汽车销售行业市场秩序。

据了解,在目前汽车销售市场中,捆绑车险、车、销售现象比较普遍。陕西省消协表示,汽车销售企业强购保险的做法一般有3种:一是搭售保险;二是要求购买“全险”;三是要求消费者缴纳“续保押金”,否则押金不予退还。对此,陕西省消协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购车时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和险种,汽车经销商强制消费者购买车险是对消费知情权、选择权、公平、权的漠视和侵犯。因此,消费者购车时要认真分辨,敢于对汽车经销商的不当诱导说“不”。消费者如在购车消费中遇到合法权益被侵犯,要保留证据,及时向工商机关或消协组织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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