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开展排查,全面排查电器产品生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生产质量状况开展全面检查,一查3C认证和生产许可审批资质;二查原辅料和成品仓库;三查生产场所;四查实验室;五查质量管理状况。共检查生产企业20家,立案1起。三是强化协同监管。充分发挥了各市场监管所“前沿阵地”的作用,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主动加强同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协同作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