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安(环)检机构的监管力度,省质监局和省环保厅近期将派出五个检查组,从全省获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安(环)检机构中按区域按比例,随机抽取25家机动车安(环)检机构,采取不预先通知的方式,对机构的检验资质、检验人员、检验设备、检验报告、执行检验标准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8月22日下午,省质监局计量处会同省环保厅大气处,召开2018年机动车安(环)检机构监督抽查工作部署会,来自各设区市质监(环保、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的同志及检查组所有成员共计40人出席了会议。会上,两个部门从不同的工作角度对检查对象、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工作纪律等进行了布置,并对监督检查相关内容和项目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