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案件查办。围绕商品条码已失效、已注销和未按规定标注商品条码等情况,对商品条码使用企业、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4家,立案查办商品条码案件5起。二是强化闭环管理。强化与、物品编码中心福建分中心协作,对涉嫌违法的案件,依托其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后出具复函,明确商品条码使用单位主体、失效时间等重要信息,完善案件查办的证据链条。三是强化法律宣传。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标准化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指导企业强化条码的管理使用和进、把关,避免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