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局认真履行质监部门监管职能,探索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新机制,根据该市局权力清单,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抽查,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商品条码和标准实施检查等12个方面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一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权力清单,认真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被抽查主体和抽查内容的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连续抽查不合格、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数据平台。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数据平台,并按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前,通过摇号的方式,从相应的名录库中抽取市场主体和监督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有效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同时,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