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执行情况,并要求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建立台账,制定“三清单”;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对涉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一系列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处于检验有效期内等情况开展检查,逐台有排查、检查有记录、隐患有整改,全面形成安全监管闭环,杜绝此类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对涉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隐患的排查及治理,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力量对涉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
目前,全市涉氨企业已办理使用登记证的压力容器有563台,压力管道有7条,11家企业已提交整改计划并在整改中,6家企业完成氟利昂制冷系统改造,力争在今年底全面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