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避免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或瑕疵问题,近日,宁德市局制定的《处理信访举报事项工作规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的信访举报,坚持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举报。根据信访举报内容,不属于质监部门管辖的,说明理由,并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部门信访举报。属于质监部门管辖的,按照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查阅咨询类、意见建议类进行分类分析,导入法定途径处理的,积极引导其通过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解决诉求。同时要求信访举报事项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接访过程中,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情况,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发给被检查、揭发的人员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