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动员部署,迅速行动。出台实施方案。宁德市局制定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强化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召集县(区)局、基层监管所、电梯数量较多的使用单位、辖区维保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明确具体整治事项和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各自实际,于2月14日前制定本辖区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迅速行动,组织第一阶段的安全大检查。特种设备监察机构要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力量,对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人员流量密集的公众场所,以及宾馆酒店、公园游乐场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在春节前后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建立问题清单,限期督促整改。对本阶段检查发现问题逾期未整改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市局将在当地媒体、网站上予以通报公示。
二是多管齐下,查改并举。要求使用单位开展电梯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各使用单位要按照项目和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安排整改经费、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依照《福建省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开展使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维保单位开展维保质量自查自纠。各维保单位组织质量管理人员按照项目和内容要求,对本单位承保电梯的运行质量和维保质量逐台进行认真排查,逐台如实填写自查自纠表,存档备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并汇总《电梯运行质量与维保质量问题清单》,一份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一份送达使用单位,一份由维保单位存档备查。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省特检院宁德分院按照属地对应原则,积极主动为电梯整治提供技术支持,在2月底前按照要求,分别配合市、县(区)局确定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三无电梯”、重点使用单位和重点场所电梯清单,并安排专门技术人员积极配合监察机构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专家分片分批免费为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管理、维保规范要求、自检能力提升等方面内容的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主要工作。市质监局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各县(区)局、基层监管所开展业务监督指导,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县(区)局和个人,予以内部通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市管局、基层监管所按照市局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重点全覆盖、品牌全覆盖、维保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制定现场监督检查计划,组织监察、执法、检验人员,开展电梯使用管理、运行质量及维保质量现场监督检查。
三是集中攻坚,督促整改。对第二阶段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电梯进行集中攻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联席会议作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报请当地、挂牌督办并协调解决,坚决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对经当地、协调,仍无法解决的问题电梯,按重大隐患问题逐级上报解决。对确实无法整改的问题电梯,要在使用单位显著位置告知存在问题及其后果后,依法予以封停,防止事故发生。市局将组织攻坚阶段督查和指导协调工作。
四是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各县(市、区)市管局在电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工作不足和问题,形成电梯整治工作报告,于11月16日前上报宁德市局整治办,市局组织对县(市、区)市管局电梯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