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整治目标,突出整治重点。本次检查范围主要为生产加工企业、物流、仓储、超市商场等场所使用的简易升降机,重点检查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是否在额定起重量范围内使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维护保养和定期自查记录是否完善。通过整治活动,规范简易升降机的使用管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基层所重点对辖区18家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设备共33台,其中停用设备13台)设备检验情况,停用设备是否违规在用等,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简易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整改措施,要求使用单位严格“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做好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并定期开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行政执法。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建立《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风险隐患台账》,对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其尽快落实整改,其中依法应行政处罚的,严肃予以查处。
截至目前,出动人员35人次,检查使用单位17家,抽查设备19台,发现隐患8处,已整改7处。发出指令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