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在某房地产公司数十台电梯进行综合查验时发现,该批电梯普遍存在振动及噪音过大,安装单位经过多次整改,均未能获得显著成效。
了解情况后,该院检验人员主动作为,经现场观察,结合历史检验经验判断,精准判断电梯噪音来自共振。检验员依据电梯实际速度允许调整在额定速度的92%到105%,向安装单位提出微调速度避开电梯固有频率的建议。安装单位及时对省特检院提出建议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经检验员再次来到现场检验,发现大部分设备噪音得到有效降低,振动情况得到显著改善,且速度保持在允许范围。检验人员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此批设备的疑难杂症,得到了有关单位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