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选聘有口碑、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定期驻点,协助、指导、处理相关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二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针对三局合一多头指导、执法不规范、统筹力度不够等现状,形成工作分析报告,提供解决方案。三是形成主动沟通机制。局法律顾问主动介入、参与案件集体讨论、重大决策、规范、文件审核等决策,并适时开展专题授课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四是有效开展法律审核。法律顾问参与各项协议、合同等规范、材料制定,作出法律审核意见和决定,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有效防范技术风险和廉政风险。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参与该局案件讨论会、法律培训2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