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以网管网”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时间:2017-12-06 10:37:26 315防伪 访问量:
市、网络商品、监督管理分局自2015年12月成立以来,积极加强对全市网络市场的监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工商总局、自治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多措并举为网络市场参与者营造规范的网络、秩序、公平的网络竞争环境和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经市、批准,今年3月15日,建设完成了“呼和浩特市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行,实现“以网管网”工作新机制。“呼和浩特工商网监”微信公众号的开通,方便了社会公众了解相关网络新闻、行政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也为消费者网上咨询、投诉、举报提供了便捷通道。此外,市、网络商品、监督管理分局积极推进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亮照挂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邮寄发放公告函、举办培训班和座谈会等方式,告知网络经营者“亮照挂标”的法定义务及挂标时限,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履行网站“亮照挂标”义务。截至目前,我市申请电子标识企业952户,审核通过已完成“亮照挂标”702户,审核通过未及时“亮照挂标”76户,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174户。
2016年,市、网络商品、监督管理分局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网络、监管执法协作协议》,推动跨地区执法协作。今年双方搭建“红盾云桥”通道,实现两地投诉工作任务的线上发起和反馈,以及数据协查的线上自动化交互,信息实现及时反馈。截至目前,受理消费投诉共124件,其中、系统投诉59件,来信转办60件、电话投诉3件、现场投诉1件、电子邮件投诉1件,办结115件,为首府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在网络市场专项行动工作中,利用“呼和浩特市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制定网络市场监管定向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对网络、监管平台上的网站进行逐一审查,对发现存在的各种虚假宣传、违法经营行为的苗头和迹象,采取截图截屏等手段提取和固定证据,作为案件线索记录登记,及时移交办案部门落地查处。目前,共对7335户网络主体进行定向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159条,并移交执法办案部门处理。
按照相关要求,市、网络商品、监督管理分局针对网络诉求集中的商品进行专项抽检工作,防止不合格商品在网络市场继续流通,对认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中,明确突出整治的重点领域和商品,强化网络、平台主体责任,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提升一体化监管和协同管网水平,深化专项行动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部门联合执法2次,责令改正12件,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2条,移交公安部门1件,移交市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2件,立案查处涉网案件11件,结案9件。
下一步,市、网络商品、监督管理分局将充分发挥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和责任落实,依法依责加强网络市场协同监管,进一步改革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首府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