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印发开放实验室工作指南
时间:2017-11-29 08:56:02 315防伪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决策部署,更好地推进质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质监开放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效能,省局于近日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放实验室工作指南》(浙质科发〔2017〕142 号)。
该指南在总结近年来全省质监系统开放实验室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按照今年10月在新昌召开的全省质监系统开放实验室暨服务企业助力众创工作现场会部署要求,对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放实验室工作指南(试行)》(浙质科发﹝2013﹞210号)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开放实验室的定位和内涵。适应新时代质量提升工作新要求,将开放实验室定位为支撑企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的公共实验室、支撑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基础设施。在原来开放设施装备的基础上,拓展到开放技术标准、科研成果等科技资源,特别是开放人才资源,帮助企业解决质量技术难题。二是规范开放实验室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包括开放实验室应该具备的条件、提供哪些服务内容、如何实施、如何评价检查等。重点对建立工作制度、加强费用收支管理、保障开放设备准确可靠、确保人身和设备设施安全、测试数据结果报告形式和效力、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服务档案等进行明确。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和企业实际需求导向。从落实政策、完善软硬件配备、优化服务形象、改善客户体验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提升开放实验室整体服务效能的要求。包括落实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双创”相关支持政策,加强宣传推介扩大社会知晓度,加强科普功能建设,提供必需的工器具,设立休息等候场所,定期满意度测评等。
省局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省局直属技术机构切实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工作指南》贯彻落实,深化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开放实验室工作,合力打造浙江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响亮品牌。
近年来,省局紧紧围绕省委省、和、质检总局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质监技术机构公益、职能定位,大力推进质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特别是2015年7月以来,率先在、质检系统部署开展服务企业助力众创工作,推出以开放实验室为主要载体的十项帮扶“组合拳”,搭建产、学、研、检、试、传综合服务平台,精准对接企业和产业需求,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获得、领导、、质检总局和省委省、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全系统累计开放151个实验室,检测场地12.65万多平方米,设备5809台套、原值6.69亿元,两年多来累计服务企业18737家,开展试验71549批,为企业节省研发成本6780余万元,企业获得感持续增强,并涌现出一批示范开放实验室和不少好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