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规范监管。按照“宽进严管”的改革思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依法监管,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全县农机市场监管高效、规范、有序。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审查考核经营者资格资质、技术设备、消防设施及安全生产标准,严厉查处报废更新拆解企业、维修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查员根据工商机关推送的农机经营者登记信息,主动联系或赴现场巡查,督促并指导市场主体办理相关许可证件;信息员准确、及时通报农机市场监管信息。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设立农机市场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闻媒体宣传,及时收集群众、媒体反映的监管对象违反法律法规等信息,为全县营造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农机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