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年,随着网络购物的规模和、越来越大,每年11月11日、12月12日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节,许多街头实体店商家也逐渐加入其中。据市食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网络购物节到来之前,市局要求食监系统对各辖区网店、网络平台、开展促销活动的经营单位和商家、店铺,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警示宣传、强化监测监管等方式,督促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经营者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经营者义务,事先公示各类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
针对实体商家的促销活动与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自11月1日开始,市食监局分批次对几大类商品进行抽检。针对网络市场促销活动涉及面广、影响大、参与者多等特点,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七日无理由退换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使消费者自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网络经营户“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线上线下、一视同仁”的思想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系小组成员科室和各级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互通信息,协调联动,协同监管,形成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强大合力,为我市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和“河北省网络、监管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定向监测和线上巡查,及时处理网络市场、的投诉举报,严厉查处集中促销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食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商家集中促销期间,要提高警惕,仔细了解商家的优惠政策,切忌贪图大幅优惠,注意保存各种购物消费凭证,一旦发生个人权益受损,及时与商家沟通,或拨打热线电话12331(食品药品类)、、(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