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刷单炒信和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网络、平台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保障网络、活动的规范、和可追溯、。
三是完善维权机制。积极推进、体系建设,畅通网络消费保护渠道,认真处理网络消费投诉。同时,督促引导网络经营主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七日无理由退、”等规定。及时发布网络消费提示,加强网络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网络消费体验。
截至目前,已办结互联网虚假宣传案7件、利用网店销售无厂名厂址案2件和未按规定在其网站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案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