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扎实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时间:2017-11-06 11:11:35 315防伪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有关决策部署,强化和深化网络市场协同治理,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按照《鹤庆县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县委宣传部的综合协调下,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发改局、工信局等部门,扎实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积极发挥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范围。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管理办法》及有自主网站的企业办理电子链接标识的目的及意义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范围,有效推进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依托监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监管。认真按照《大理州、等部门关于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依托云南省网络监管系统,对辖区内的66家网站、网店进行逐一核查。利用网上检查功能,积极开展网上检查监管,通过检查经营主体信息,结合企业登记信息和实际经营情况,做到“两查看”,即查看企业网页上的企业简介是否真实,查看网络经营的产品是否超范围、是否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仿冒特有包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采取线上巡查、线下实地检查的方法,加大对网络经营户侵权假冒行为、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和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发挥申(投)诉平台作用,打通“诉转案”通道。充分发挥 、 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发现网络购物领域违法违章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经消费者投诉,在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消费争议,发现网络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在依法进行行政调解的同时,按规定程序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转为行政处罚。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诉转案”机制立案查处2起网络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罚没金额7.4万元。通过违法案件的查处,有效规范了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