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 吴连眉
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物贸易快速增长,口岸通关也是影响、贸易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当前,、对检验检疫通关流程提出高要求,亟须逐步解决影响、物口岸通关的因素,进一步保障国门安全和促进贸易便利化。
影响、物口岸通关的主要因素
进出口、物贸易涉及部门繁多。口岸监管部门有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各施其责,重复监管、多重查验,环节多、效率低、费用高。
口岸监管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检验检疫部门按贸易方式、、物归类、、物用途等进行监管,为“横向切割”。、按贸易方式、业务流程顺序进行监管,为“纵向切割”。
传统通关流程模式落后。检验检疫部门监管仍然停留在接受申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检疫处理、取样检测、合格放行的“串联式”传统作业流程,无法满足现代物流并联工作的需要。
信息化水平制约口岸通关效率。各地电子口岸标准不统一、建设水平不均衡,难于互通共享,不利于监管部门对进出口、物的物流动态的监管。检验检疫内部流程衔接滞后,不能通过智能化技术手段实现单证交接、检测鉴定远程化。
、物查验监管标准不统一。各辖区查验标准、内容、执法尺度、岗位责任权力的界限不统一,涉及口岸查验规范和标准繁多,影响口岸执法统一、。
、物放行及事后监管模式不明确。、物放行后缺少完整的事后监管体系,对、物的缺陷召回、返工维修、消费者维权没有溯源追踪、问责索赔等规范。
推动、物贸易便利化的建议
7月1日,、、进行通关一体化改革,采用“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的新型通关管理模式,将查验放行提前。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借鉴改革创新思路,压缩通关时限,改变原来“串联式”作业流程,在保障国门安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提高通关效率。
推广“自报自放”自助通关模式。通过配置“智能通关”平台审单规则,实现“自动审放、重点核查”,对、物报检信息实施自动审核、自动分单、自动签发(自动打印)通关单、自动发送放行(查验)指令、自动归档。对未抽中查验的进出口、物实施检务窗口“即报即放”自助式通关,对抽中查验的、物进入施检流程,约占报检批一半以上的、物可实现自助通关、卸、直提。
推行卫生处理前置。改变、到申报模式,船到港前通过电子舱单报检前置,卸、同时即可对来自卫生疫区的、物进行检疫处理,减少多次重复调运,减少、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并可提前了解、物物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分析。
推动综合查验、快速放行。打破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口岸查验传统机制,统筹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商品检验和鉴定工作,成立口岸综合查验部门“一口对外”,形成“一线查验,二线处理”模式。提升查验技术手段,配备现场快检实验室,远程鉴定系统,无人机查验,实现快检快放。
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溯源管理及责任追溯制度。加强事前监管,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事中监管,创新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口岸监管模式;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后续监管手段,建立对缺陷、物的召回、返工维修、消费者维权一套溯源追踪、问责索赔等完善制度。
创新思维,推动多元化监管方式。在风险分析和前置评估的基础上优化流程,鼓励企业提前送样,节省检验流程时间。探索进口商品“空检海放”模式,对先行空运的、物实施检验,对海运的同批次、物参考检验结果进行合格评定。采信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鉴定结果报告,共享检测数据、检验资源,完善收、人合格保证制度等,实现快检快放。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互通信息共享。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单一窗口”,建立口岸数据交换通道,实现互联互通。口岸监管部门查验后,通过统一信息化平台向企业反馈查验和监管结果,执法信息共享共用。
优化流程管理,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加强口岸服务单位衔接,明确各部门职责,压缩中间环节“水分”,提升口岸装备自动化水平和综合实力。优化检验检疫流程,推行检疫处理、送检检测结果无纸化传递,实时跟踪检测流程,通过微信提醒,减少中间等待时间,提高内部工作流程速度。
建立诚信体制、健全惩戒机制。根据“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对诚信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减少抽批率、直通放行等检验检疫措施,打造高效便捷的通关便利化放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