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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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上午,省局召开学习贯彻《中共、、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座谈会。省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科技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高鹰忠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陈振华副局长主持会议。
高鹰忠强调,《指导意见》系统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工作的目标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对我省质监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牢牢把握三点要求:
讲政治。、有号召、总局有部署,浙江质监系统要有行动。各直属技术机构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与浙江实际相结合,推动相关措施在浙江率先落实。
抓落实。要牢牢把握“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这一工作落实方面的“工匠精神”和“质量观”,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把握方向抓落实,牢牢把握、文件精神、省委省、中心工作、省局中心工作和各直属技术机构自身发展等四个层次的主要方向;要讲究方法抓落实,形成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工作评估、工作检查、工作总结等一整套工作机制;同时,还要领导带头抓落实。
强质检。各直属技术机构要把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支撑能力,更好地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作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的重中之重。要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强质检,在环杭州湾、检验检测高新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要在提升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中强质检,切实把能力建设放到、重要的位置,以《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契机,把自身基础能力做强;要结合“双创”强质检,紧紧围绕服务创业创新,把质检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本单位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强自身建设、促进质量提升等具体举措进行发言,有关处室负责人就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和相关工作推进等进行交流。陈振华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及高鹰忠局长讲话要求做出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