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特检院)是省、依法设置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公益、事业单位。省特检院经、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核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独立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报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批准,省特检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组织实施,省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调职位
岗 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岗位其他要求 |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机电类检验岗位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通信工程、 自动化、电器工程 |
1 |
35周岁以下 |
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 |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团建设工作岗位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新闻学、文学类 |
1 |
35周岁以下 |
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 |
四、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选调岗位所规定的专业、年龄和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3.选调岗位报考人员要求是全省在编在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主任科员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4.有机关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以上,新提拔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且已满原招录单位、低服务年限。
5.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等统一截至2017年7月30日,其中,35周岁指198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调条件: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检院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采取现场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8:30至10月13日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C座4楼409会议室)。
3.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质量技术局门户网站、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门户网站下载《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在《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委(、组)或行政公章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需一次、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③工作经历证明原件;④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 cn/ xlcx/]系统验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选调条件由选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省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时间和地点。
(四)、。本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低开考比例为1∶3。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能力、业务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总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各占50%比例综合成绩。同时,设置面试、成绩、低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达到、低分数线以上,按名次依次递补1次。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自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实际操作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通过实地、、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核实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质等信息,同时了解德、能、勤、绩、廉以及群众公认等有关情况。考察、体检程序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研究与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研究报省质监局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省质监局、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和拟选调单位、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9967371
监督电话:0731-89967098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