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福建省质监局、组成员、副局长刘先义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第二届、质量(上海)大会精神,组织学习《中共、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质量管理与认证处、人教处有关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刘先义副局长先后传达了、主席、向第二届、质量(上海)大会致的贺信、国务委员王勇的致辞、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大会上的发言等内容,同时对《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讲解。他指出,《指导意见》是、、、、首次出台的质量工作纲领、文件,在我国质量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及第二届、质量(上海)大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刘先义副局长就做好有关学习贯彻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抓好学习宣传。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质量月”活动等相结合,做到领导带头学、骨干引导学、全员主动学,努力将、文件和大会精神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同时利用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总结宣传学习贯彻情况,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贯彻措施。省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和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制定省局的实施方案,同时协调、推动我省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促进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新的成效。三要抓好当前工作。要把学习贯彻活动与深化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相结合,与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相结合,融入到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各项工作中,努力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