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质监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省局审核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第163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规定,经评审员申请、主任评审员推荐,并征求了评审员所属单位对评审员有无违反、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评价意见,张莉等26名同志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格条件,现确认该26名同志为贵州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可以担任我省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评审组长。
广大评审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不断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各级资质认定部门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规定,指派符合条件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长必须由主任评审员担任),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