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时间:2017-08-24 10:18:11 315防伪 访问量:
为做好本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药品经营,近日,市市场监管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认真总结、食药监总局相关通告内容,加强对辖区内药品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并提出有关要求。
一是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四个、严”要求,贯彻落实好、食药监总局和市市场监管委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对已通过GSP认证企业的事后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标准持续规范经营药品。
三是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区、所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与事权划分,及时明确、公开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责任人,认真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飞行检查方式运用,及时排查和发现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
四是市市场监管委将继续组织开展针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