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运用“互联网+食品安全”。实现网络商品、监管系统与平台网上订餐商户电子档案互联互通互查,审核上网商户资质,强制不符合规范的商户下线。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抽检信息公开制度,曝光抽检不合格信息;推出“食安厦门”公众号,在、医药报、厦门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创城专栏,开展宣传和风险交流。
三是构筑共治共享。在厦门电视台举行座谈会,组建我市首支“食安厦门”志愿者队伍,聘请26名食品安全荣誉监督员,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四是形成专项与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协调监管部门、公安和司法部门建立联动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