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整治工作,以集场庙会、汽车站、农村学校等为重点区域,以大中型超市、食杂店为主体,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经营行为和建立经营者自律制度等为重点,着力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经营行为监管。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环境和食品质量等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户及超范围经营食品的经营户,执法人员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敦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如有发现,立即要求下架,并依法处理。同时,对春季消费集中、需求旺盛、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强的春季食品例如熟食卤味、散装食品、肉制品、冷冻饮品等实施重点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加强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集合资源,注重把专项整治与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敦促经营业主做好索证索票,推进电子化监管模式、落实经营者建立两项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等多方面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专项整治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