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冷,熊老汉在某百、商店购买了一只热水袋,给八岁的孙子晚上睡觉取暖使用。哪知一天晚上,装满开水的热水袋破裂,将睡在被窝里的孙子给烫伤了,虽然经过治疗,但孙子的大腿处还是留下了疤痕。
在忙完孙子的治疗后,熊老汉拿着热水袋找到商店老板理论,认为其出售的热水袋有质量问题,要求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相应的赔偿。经过几次交涉,商店老板始终以熊老汉使用不当为理由,否认热水袋有质量问题,而且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赔偿200元。无奈之下,老实巴交的熊老汉找到、工作人员,请求帮助解决问题。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现场对破裂的热水袋及其外包装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热水袋没有合格证,外包装上也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标准、警示标志等信息,理应属于不合格产品,熊老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商店老板出售的热水袋应该符合一系列标准,出现事故后,也应该积极联络上级经销商和厂家进行协调解决,但他先销售违规商品后拒绝赔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规行为。
随即,消协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终确定由商店老板支付熊老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000元。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选购冬季取暖用品时,一定要认准合格产品,避免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