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说:“手机商店的经营者看到我怒气冲冲地找他们,二话没说就立刻承认给错了手机,表示非常抱歉,请我把手机给他们,然后他们寄到南平去给我换一个。当时我看他们态度很好,也就没有多想,将手机和相关票据还给他们了。”但是后来,张先生越想越不对劲,看经营者的样子显然知道手机是二手的,无意与否都是他们说的,自己买新手机结果买到了二手机 ,完全可以要求退、和赔偿。他知道这时候去找手机商店肯定没有用,于是就到城区市场监管所投诉。
工作人员请张先生将手机和相关票据出示查看一下,张先生这时候傻了眼,他这才想起了已经将手机和票据全部给了手机商店,赶紧问工作人员是否还有办法帮他讨回公道。工作人员十分为难,在这种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只能看经营者的“良心”了。工作人员与张先生一起去了手机商店,对此事作进一步了解。
果然,卖场方面对张先生所说情况予以否认,称张先生确实在他们这里买了一部手机,但只是对手机不太满意,所以他们为他申请更换一台,手机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卖场里没有监控,张先生也没有其他旁证能证实自己所说的话。、后,张先生只能接受卖场给他换一部手机。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只有证据齐全、有效,消费者才能成功维权,就算要把购买的商品给经营者换、,如果不能立即拿到更换的商品,也必须要经营者写一张收条,注明时间、商品情况和换、原因等,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