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有点无法接受,按照他的说法,在多次协商退钱未果后,他采用了“非常手法”维权。
而这种“非常手法”,是在中介公司点燃了一枚消防灭火弹。
记者陈诗娴实习生张格长沙报道
10月7日,一名男子拿着一枚消防灭火弹,冲入新环境房地产中介公司一门店点燃,将门店的一面玻璃炸坏。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套“房改房”的、纠纷。虽然没人在事件中受伤,但该男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男子冲入中介门店,点燃消防灭火弹
10月7日早上8点,在新环境房地产中介公司南门口店,一名年轻男子手持一个黄色的圆柱体冲入门店,对着店内五名店员大声喊叫:“我要把它点燃,你们快出去。”
店员廖中(化名)发现,这名男子就是几天前因购房未果与公司产生纠纷的周一平,见此情景,廖中马上带着另外四名店员跑出店外,而周一平在点燃黄色的圆柱体后也很快跑了出来。几秒钟后,“砰”的一声响,店门口的落地窗被炸出一个洞,炸碎的玻璃散落一地,店内的地板、桌椅上覆盖着爆炸喷出的粉末。
廖中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方赶到后,将周一平控制。
在审讯过程中,周一平告诉民警,几年前由于担心开车时起火,他在消防用品店购入了一枚消防灭火弹。之所以跑到该房产中介公司门店点燃,是因为一起购房纠纷。周一平说,自己不想伤害任何人,只是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想“吓唬”一下中介公司,“正当”维权。
交了中介费和定金,发现是“房改房”
在审讯过程中,通过对房产中介、周一平的、问询,警方了解到整件事情的起因:今年9月初,周一平拿着自己多年的积蓄,找到新环境房地产中介公司南门口店,想购买一套住房。
随后,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带着周一平看了几处房源,周一平看中了一套位于贺龙体育中心附近的房子。9月7日,周一平与房子的房东、中介公司门店店长及业务员一起签订了购房协议。之后,周一平支付了14900元的中介费,并转给房东3万元作为定金。离开前,中介公司通知周一平第二天去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过户时,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周一平,他准备购买的房子是一套“房改房”,按照、新的政策,购买之后只能做住宅使用,不能再次、和抵押。听到这句话,周一平愣住了,他认为,由于房主和中介公司的隐瞒,他购买的是一套无法、的房产,随后,周一平立马终止手续办理。
周一平告诉民警,终止过户手续后,他经常到新环境房地产中介公司南门口店协商,想把之前交的钱给拿回来。“他们一直拖着不退钱,我觉得他们不重视。”周一平告诉民警,多次口头协调未果后,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才决心用“非常手法”维权。
中介说法
事发前多次到店内吵闹新环境房地产中介公司南门口店店员廖中(化名)告诉民警,9月初周一平来到店内,称想购入一套房子,在看中这套位于贺龙体育中心附近的房子后,第二天周一平与他及店长、房主签署了一份购房合同。事后周一平交付了相关的定金,并约好9月30日前交付全款。
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由于近期、房屋政策调整,这套房子可以过户给他,但近期不能出售。未办妥后,周一平不打算购买这套房子了。9月底时,周一平来到店内,想把定金要回去。中介公司与房东协商,房东表示购房事宜在之前已经谈好,而他也在别的地方购买了房子,因此不愿意退定金。廖中将这一情况与周一平做了解释,而周一平表示不能接受,在事发前多次来店内吵闹。
律师说法
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问:什么是“房改房”?长沙目前关于房改房过户、买卖有哪些规定?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屹律师: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方式都有所不同。其中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
问:在这起购房纠纷中,中介是否应承担责任?是否应退还中介费?此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熊屹:根据相关规定,房产中介应与当事人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履行的不得收取佣金。本案、未达成,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分析。如未签订服务合同,应当退还中介费。
当事人可以与中介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解决。当事人损害中介公司玻璃的行为欠妥,对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问:购买二手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熊屹:要查看房产证、购房、、买房人身份信息等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查询房屋档案,是否存在抵押等无法过户的情况;通过实地考察房屋质量、环境、是否在出租等情况;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应认真审核,特别注意房屋地址、成交金额、交楼时间、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等条款;找中介应找证件齐全的正规中介公司,应签订规范的经纪服务合同,签订前应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及内容;交定金、押金、佣金等前应充分考虑,把握不准的可以向专业机构或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