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前,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刘某购房款3.62万元及违约金4万元。”近日,在涧西区人民、涉、维权法庭法官的调解下,某部队现役、人刘某与被告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如愿追回自己被拖欠多年的钱款。
2013年,刘某与张某经人介绍认识。随后,张某以帮助刘某买房为由,收取刘某3.62万元,但并没有帮刘某买房,后来向刘某出具了一张欠条,但仍拒不还钱。
今年5月,刘某将张某诉至涧西区人民、。为了能够快审快结,更好地维护、人合法权益,该院涉、维权法庭法官刘红坡经耐心劝解,使双方有了调解意愿,并、终达成调解协议。
“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人、属处在保卫、安全的第一线,在涉、维权问题上,一定要做好他们的主心骨。”该法庭审判长张玮玮表示。
涧西区人民、结合辖区驻、多的特点,设立了涉、维权法庭,专门负责涉、纠纷的预防、化解、处置。该法庭充分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与部队有关部门及辖区相关组织共同选任了一批具备一定生活阅历、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并具有一定威望、具备奉献精神的部队、官、医疗行业调解员、医疗专家作为社会法官,参与案件办理。
张玮玮说,对涉、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在登记受理后进行繁简分流,对于简单的民事纠纷按照当事人自愿原则,依据属地原则委派给社区法官进行调解;适合涉、维权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机构调解的纠纷,填写委托函委托给相关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再进入正常诉讼程序,由涉、维权法庭依法审理。对于流转到法庭的案件,涉、纠纷当事人涉及社区的社区法官要全程跟踪,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展纠纷解决渠道,保障、人诉权得到、大限度的实现。
近年,涧西区人民、涉、维权法庭不断拓展、人、属的维权途径,把涉、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受理案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有效维护了和谐的、地关系。(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史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