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珠宝疑假、
熊女士向信报记者表示,今年3月份在展会内的一家印度参展商购买了价格1200元的“天然水晶”珠宝三件套。
在购买这款珠宝后,熊女士参加了一场珠宝鉴定会,但会上专家却对熊女士表示,她买的并不是天然水晶,在网上一百元就能买到。对此熊女士颇为惊讶,虽然当时、没有任何凭证,但由于是微信支付,所以熊女士有当时印度展商的微信。到8月份,熊女士在“第34届、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览会”上,凭微信找到了该印度展商,但展商显得不愿配合。、后经过主办方北京励展华群展览有限公司的协调,展商才同意熊小姐退、同时退回800元。
但面对无故损失的400元,熊小姐向信报记者表示,在调解期间,主办方与销售者均认为中英文对“天然水晶”的定义存在差异,这让熊小姐颇为无奈。此外,熊小姐同时发现主办方在收取参展商费用后,对参展商卖什么并没有太严格的监管。
商家回应
网站背书难以监管
针对熊小姐的烦恼,信报记者致电了展会主办方北京励展华群展览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回应称,参展商均由印度、组团带来,鉴于对方级别比较高,所以作为主办方只能选择相信展商。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熊小姐出现的问题也是竭力协调,但由于时间间隔较大(5个多月),消费者在展会购买该珠宝时也没有开具相关凭证,所以只能退回800元。
、后这位负责人表态称,十分理解消费者的心情,以后,会与印度展商签订相关规定,严格检查其产品质量、有无认证等问题。但即便如此,熊女士还是认为,至少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去展会上买东西了。
专家建议
展会购物一定谨慎
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拜北斗向信报记者表示,该印度展商售卖“天然水晶”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展会主办方由于没有尽到监督管理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拜北斗认为,通过展销会、出租柜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同于一般店铺营销方式。为在展销会结束后或出租柜台期满后,使消费者依旧能够获得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
此外也有珠宝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虽然印度展商强调中英文对“天然水晶”的定义存在差异,但由于销售行为面对的是国内消费者,所以在销售时,销售者就应该向消费者解释清楚。不能成为熊女士消费吃亏的合理理由。
对此拜北斗提醒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消费者应当要求销售者以及展会的主办者承担违约连带责任,若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