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官倾情维权 农民工感动落泪
时间:2016-07-20 11:44:31 315防伪 访问量:
本报讯 “我代表我们几个农民工兄弟,感谢大力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人民、,感谢辛苦付出的好法官!”7月15日,农民工代表马某将一面绣着“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湖滨区、民二庭法官手中,向法官连连致谢,说到动情处,一度落泪。
2011年10月,马某受雇于闫某借用某公司资质承包的一处建筑工地,带领多名农民工在该工地干活。项目运作施工中,闫某负责签订协议并找工人施工,崔某负责协调对外关系,二人各司其职,前期各自投入20万元,约定挣得的利益平分。工程完工后,闫某支付农民工部分劳动报酬后下落不明,剩余6.9万元未付。2012年9月,在建筑工地主管部门的协调下,崔某向马某出具了一份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承诺闫某所在的公司若不支付剩余工资,自己愿意于同年12月31日前支付。后因闫某所在的公司和崔某均未付款,马某于是将崔某诉至、。
立案后,马某不慎将承诺书原件丢失。而开庭审理时崔某未到庭。农民血汗钱来之不易,案件承办法官经多次联系崔某询问,崔某虽对承诺内容及签名均无异议,但称其不应该支付马某工资。、经审理认为,虽然闫某和崔某之间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但是应视为合伙。崔某作为合伙人之一,向马某出具的承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马某工资属于合伙债务,崔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遂依法判决崔某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马某工资6.9万元并分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