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人民日报昨天报道,、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介绍说,《监管办法》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将通过实体店,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专卖店、小卖部等,以及非现场方式购物,如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提供商品的,都统一纳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范围,对线上线下经营者一视同仁,统一开展商品质量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也做到线上线下共同适用。
《监管办法》明确,对未履行审查登记义务,或者拒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的,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其中,对未履行审查登记义务,或者拒绝协助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