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报济南讯(颜丙龙 记者尹训银)2015 年以来,山东省曲阜市、以“礼为上、和为贵”优秀传统儒学文化为理念,积极探索完善工商行政调解工作新机制,设立了该市首家专业“和为贵”调解室—— “和为贵”消费纠纷调解室。不断拓展行政调解服务领域,化解消费者权益、合同纠纷。2015年共受理省内外投诉消费纠纷128起,调解成功122起,争议 金额达6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元,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8.6%。
为把“和为贵”消费纠纷调解打造成工商行政调解品牌,曲阜市、采取多项措施有力促进了调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赢得争议双方的信任满意。
首先,按照职能搭建“和为贵”调解平台。按照、工作部署,并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调解规定》要求,曲阜市、设立了局长总负责的行 政调解委员会,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纠纷调解,、消费维权职能在消保科设立全市首家专业消费纠 纷“和为贵”调解室。并按照合同管理职能,设立合同纠纷“和为贵”调解室。
其次,按照制度程序开展“和为贵”专项调解。按照《消法》《合同法》及工商行政调解有关规定,曲阜市、制定了“和为贵”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则和 行政调解流程图,明确工商行政调解案件受理范围及调解人员职责,全面规范工商行政调解案件的申请、受理、、、调解等各工作环节,并按照争议的复杂、重大 程度将调解程序设立为简易、一般、特别程序,开通消费纠纷绿色通道,纠纷双方可按需、按情启动相应程序。
再次,确定了自愿调解的原则,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规定实施行政调解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保障和一系列的措施,确保实现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真正实现“和为贵”,双方满意。
、后,完善了“和为贵”调解长效机制。曲阜市、制定了本单位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各阶段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目标、重点和要 求。完善了工商行政调解队伍,将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中年干部充实到行政调解工作队伍中,并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提 升“和为贵”调解工作水平。